美参院议案要求政府监听须获批准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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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院议案要求政府监听须获批准
2006-02-28 23: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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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月28日讯】(美国之音记者:中文部2006年2月28日华盛顿报导)根据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斯佩克特起草的一项议案,美国司法部长必须每隔45天获得一个秘密情报法庭的批准,布什政府才能继续进行引起争议的国内监听计划。

将于星期二在司法委员会公布的这项草案要求布什把国内监听计划的细节提交给外国情报监视法庭进行审议。这个法庭将对这个计划是否违反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出裁决。斯佩克特迄今还没有对外公布这项草案的内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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