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宪法法庭裁定四月二日选举不合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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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宪法法庭裁定四月二日选举不合宪
2006-05-0816:4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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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5月8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泰国宪法法庭裁定,4月二号的国会大选不合宪法,必须改选。

十四名大法官有八名认定上次大选不合宪法规定,九名大法官认为应该重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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