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5日讯】儿童地位保护法(The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移民申请人的子女即使在移民申请等待期间超过21岁仍可以作为21岁以下的儿童(children,在美国移民法下,儿童的定义为21岁以下未婚子女)移民美国。
在儿童地位保护法颁布之前,作为儿童家属进行的移民申请必须在儿童申请人到达21岁前获得批准,无论此移民申请为身份转换移民申请或境外签证移民申请,否则将不能作为儿童移民美国。例如一个儿童作为主移民申请人的孩子申请移民,当移民申请获得批准时这个孩子必须仍然是个儿童,即保持21岁以下未婚,否则将不能以儿童身份移民美国。
劳工移民申请人的孩子的年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子女申请人在移民签证排期到达时的年龄减去其父母(主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在父母的移民名额排期到达前等待审批的时间。如果根据这个公式子女申请人的年龄在21岁以下,那么这个子女将有资格受到超龄儿童(age-out)保护。在决定一个孩子是否有资格受到超龄儿童保护时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这个孩子移民名额排期到达后的一年内必须有在进行移民申请,否则也不符合享受在超龄儿童保护的要求。
以下我将用几个简单的例子来进一步解释超龄儿童保护得使用。
问﹕我的第三类优先劳工纸申请已经获得批准,雇主在我孩子19岁半时递交的我的I-140申请,I-140 申请递交时没有第三类优先劳工的移民名额。一年后我的I-140申请获得批准,又过了一年移民名额的排期到了并且马上开始了孩子在美国境内的移民申请(I -485),但是我的孩子这时已经21岁半了。我的孩子是否能够享受儿童地位保护法对超龄儿童的保护﹖
答﹕你的孩子应当能够享受儿童地位保护法对超龄儿童的保护,原因如下。根据儿童地位保护法,你的孩子年龄的计算是从移民名额排期到达时孩子的年龄减去I- 140等待审批的时间。你的移民名额排期到达时孩子的年龄是21岁半,减去一年I-140等待审批的时间,你的孩子的移民年龄是20岁半,另外你孩子在移民名额排期到达时马上递交了I-485申请,所以你的孩子可以受到儿童地位保护法对超龄儿童的保护。
问﹕我的情况和上述情况类似,但我的孩子在境外而不是在美国。我的孩子能否享受儿童地位保护法对超龄儿童的保护﹖
答﹕你的孩子应当能够享受儿童地位保护法对超龄儿童的保护,但他必须在移民名额排期到达后一年内开始办理签证。具体如何办理相当复杂,需要咨询律师。
问﹕如果我在申请I-140时我儿子已经20岁半,I-140申请一年后获得批准,又过了一年移民名额的排期到了,我儿子是否能够享受儿童地位保护法对超龄儿童的保护﹖
答﹕不能。因为从递交I-140起到两年后移民名额的排期到时孩子已经22岁半,减去一年I-140等待时间孩子锁定的年龄是21岁半,超过了21岁。
请注意,目前还没有就儿童地位保护法颁发的系统的实施规章,对儿童地位保护法的理解也只是根据移民局的政策备忘录的解释。我们将密切注视在这个领域法律的发展并向广大读者及时报导有关最新发展和解释。
移民申请中儿童超龄问题十分复杂,上文仅仅是一个初步的介绍,所引用的例子也仅供参考,所以如需要决定在移民申请中孩子是否受儿童地位保护法对超龄儿童的保护时应当格外慎重,寻求有经验的律师的帮助,以免贻误子女的移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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