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海首富周正毅被判处16年监禁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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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海首富周正毅被判处16年监禁
2007-11-3012:26 中港台时间|11-3022: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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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30日讯】被控经济犯罪和行贿的前上海富豪周正毅星期五(11月30日)被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6年有期徒刑。

据BBC报导,有关判决是由周正毅的律师透露的,他同时表示目前尚未决定是否就此判决提出上诉。

周正毅被控在1999至2003年出任农凯集团董事长期间,进行虚假交易、开发伪造增值税发票以及挪用公司股份等5项罪名。但此次法院对上海静安区东八块居民数年来一直要求追究的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两项罪名却只字未提。

判决前曾有估计认为,根据周正毅被起诉的罪行,他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

46岁的周正毅自80年代以来,由一个饭店老板暴发成为“上海首富”、首屈一指的地产大亨。福布斯杂志在2002年估计当时周正毅的身家达3.2亿美元。因为上海闹市区“东八块”黄金地皮的拆迁纠纷,被告上法庭,导致周正毅于2004年6月以“操纵证券价格交易”和“虚报注册资本”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外界普遍认为此案涉及陈良宇,甚至有传闻称涉及中共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及其子江绵恒。

周正毅还曾与妻子来到香港成立上市公司,本世纪初在香港犯案,逃回大陆,受到香港廉政公署通缉。

陈良宇在2006年9月因腐败问题被解职。他被控挪用12亿社保基金,通过他控制的公司以及他的商业盟友资助建设工程。(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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