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企业裁员超10%须上报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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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企业裁员超10%须上报
2008-12-2009:55 中港台时间|12-2021: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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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2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0日电)全球经济不景气阴影愈来愈大,中国大陆重庆最新规定,企业裁员如果超过10%必须上报。

新浪网报导,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企业规模性裁减人员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三类人员,并有六类人不得裁减。其中,一家几口人,有老有小,仅靠一个人就业养家的职工,应优先予以留用。

报导表示,当前金融危机,让一些企业陷入经营困难,有的企业开始透过裁员以降低支出。通知指出,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透过与工会或职工协商,适当缩短工时、降低工资,以避免裁员。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必须与职工平等协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说,企业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一次性裁员超过10%;或是企业从业人员在2000人以上,一次性裁员超过200人的企业,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报告。

报导表示,企业从裁员之日起,6 个月内需要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他们。且企业进行规模性裁员时,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再提出裁员方案,内容包括:裁员范围、数量及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及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同时,企业必须提前15日向所在区县 (自治县) 劳动保障局报告裁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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