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武组织重订2012年为全球销毁化武期限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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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武组织重订2012年为全球销毁化武期限
2008-04-2000:29 中港台时间|04-1911: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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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4月19日报导】(中央社海牙十九日法新电)为使全世界扬弃化学武器而成立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今天同意,将二零一二年重订为全球销毁化武最后期限。该组织已承认,阿尔巴尼亚是唯一全数销毁化武的国家。

该组织为重新评估十一年来的任务而在荷兰海牙召开检讨会议,经过会中十天来的商议,决定再以五年时间来实现全面化武裁减。

该组织发言人鲁汉告诉记者:“检讨会的文件已于清晨五时三十分通过。”

美国、俄罗斯、印度和利比亚都是化武存量最多的国家,原本各有最后期限,其中部分期限是在二零一二年之前,但如今都已签署修订过后的创会条约。

担任会议主席的阿尔及利亚驻海牙大使达尼在会议期间告诉记者:“讨论进行困难,有些国家目标较高,其他国家则比较谨慎。”

禁止化武组织说,全球军用化学战剂已有百分之三十七与三分之一的储存化学弹药一同销毁。

其中美国已销毁半数化武,俄国销毁大约四分之一。

相关条约迄今已获一百八十三个国家批准,代表全世界百分之九十八人口。

另有十二个国家尚未签署或批准该条约,包括以色列、埃及、叙利亚、黎巴嫩和伊拉克五个中东国家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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