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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重获自由 北京法轮功学员再被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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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轮功学员李津鹏
2009-03-2511:19 中港台时间|2010-01-1504: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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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3月25日讯】曾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六年的北京居民李津鹏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海淀区法院再次非法判刑五年。李津鹏本人提出上诉,家人也为他请了辩护律师,现进入二审阶段。

据明慧网报导,李津鹏是北京人,今年42岁,大学文化,从事制冷行业,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之后自己经营一家公司。据认识李津鹏的人透露,李对待所雇用的人员,一视同仁,生活上给予照顾、工作中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指导,被下属视为兄长和老师。在他的同学中,李津鹏以热心助人、豪爽善良、敢于担当著称,同学间称他为大哥。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又是学法小组里公认的最为善良的人,总是关照大家服务别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鹏由于在紫竹院公园公开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淀丰台两地警察又以李津鹏印刷法轮功资料为名抓捕,非法判刑6年。在监狱里李津鹏是被迫害最为严重的法轮功学员之一,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重获自由的李津鹏在他众多同学的迎接下返回北京。当时得知李津鹏即将出狱日期,据说他的同学们从北京开了好几辆车去天津监狱门口迎接他,并说一定要开他们能有的最好的车去接他们的好大哥,其场面极为热烈感人。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公安、“六一零”、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鹏悬挂“天要灭中共,退!!平安”的条幅为借口,再次抓捕李津鹏。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的公安机构对李津鹏做出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的决定,这期间李津鹏抵制一切强加的迫害、坚决不配合。在非法超期关押李津鹏一年四个月后,海淀区法院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又对他判刑五年。

目前,李津鹏的家人已委托律师提起上诉,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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