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不需子还 陈冲:不增加银行贷款风险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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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不需子还 陈冲:不增加银行贷款风险
2009-05-20 09:41 中港台时间|05-19 20: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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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5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0日电)立法院日前初审通过将债务继承全面改为限定继承,一旦三读通过,未来父债不需子还。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陈冲表示,不会增加银行业者贷款风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3日初审通过“民法继承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民法继承编施行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债务继承全面改采限定责任。

这项修正案是否会增加银行贷放风险?陈冲接受中央社专访时指出,从银行业者的观点来看,贷款风险不会增加,但道德风险“很难讲”,因为这是人心问题,“有人有坏心眼,就有道德风险”。

陈冲以自己早年在银行服务,担任放款科长的经验为例,在决定贷款与否时,不会把借款人子女是否继承债务的因素列入考量;大部分贷款是个人授信,例如房屋贷款,已有房屋作为抵押,如果贷款人过世,房屋抵押权还存在。

至于道德风险,陈冲认为,任何制度在一开始推出时,都会有道德风险,过一段时间风险意识提高后,道德风险自然消失,但有可能会有新的道德风险手法又出现。

陈冲说,民法继承编修正,金融业者当然会有反弹,但也有些业者会讲良心话,坦言放款时根本不会考量“子还”与否,只是持这种看法的业者多半不愿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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