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案涉及鐵路項目仲介費達8.22億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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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案涉及鐵路項目仲介費達8.22億
2011-02-2612:16 中港台時間|02-2618: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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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26日訊】經查實,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與丁羽心(原名丁書苗)等通過暗箱操作鐵路建設項目,使內定企業中標。丁羽心等人向中標企業收取項目標定額2.5%~4%的仲介費,共計8.22億元。

據東南網消息,劉志軍案的被調查始於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兩年多來,相關民營企業通過鐵路建設項目招投標收取巨額仲介費等問題。這個相關民營企業就是博宥集團。丁羽心則是博宥集團的董事長。

經多方證實,劉志軍利用職權接受丁羽心請托,內定多家企業中標8個鐵路建設項目。丁羽心等人向中標企業收取項目標定額2.5%-4%的仲介費,共計8.22億元人民幣。丁羽心個人從中獲利4.22億元。

接近鐵道部的人士表示,自2007年底以來,劉志軍就同丁羽心等民營企業主,幫助其中標鐵路建設項目,獲取非法利益,給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

該人士直言,高速鐵路上的很多材料都是由丁羽心的博宥集團提供的,價格要比市場高出許多,在2-3倍左右。比如,高速鐵路兩邊的屏障、環島音屏,實際國內其他企業也能生產,但劉志軍為了撈錢,就要指定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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