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紫金礦業因重大環境污染罪 被判罰3000萬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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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紫金礦業因重大環境污染罪 被判罰3000萬
2011-05-04 11:43 中港台時間|05-04 11: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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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4日訊】福建紫金礦業去年發生污水滲漏事故,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日前,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3000萬元,紫金礦業原副總裁陳家洪等5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新華網報道,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龍巖市中級法院的二審刑事判決書: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銅礦犯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000萬元。

紫金礦業原副總裁陳家洪、紫金山金銅礦環保安全處原處長黃福才、紫金山金銅礦銅礦濕法廠原廠長林文賢、原副廠長王勇,原環保車間主任劉生源等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3年至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被判緩刑),並處罰金。

2010 年7月3日,位於福建上杭縣的紫金礦業濕法廠發生9100立方米廢水污水滲漏事故,造成福建汀江沿江上杭、永定魚類大面積死亡和水質污染。

(責任編輯: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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