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紫金矿业因重大环境污染罪 被判罚3000万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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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紫金矿业因重大环境污染罪 被判罚3000万
2011-05-04 11:43 中港台时间|05-04 11: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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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1年05月04日讯】福建紫金矿业去年发生污水渗漏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日前,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等5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新华网报道,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刑事判决书: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

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原处长黄福才、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原厂长林文贤、原副厂长王勇,原环保车间主任刘生源等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2010 年7月3日,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矿业湿法厂发生9100立方米废水污水渗漏事故,造成福建汀江沿江上杭、永定鱼类大面积死亡和水质污染。

(责任编辑: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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