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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漢奸新定義
2012-07-1004:25 中港台時間|07-1005: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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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0日訊】1. 在中國掌權,在西方秘密存錢的人 2. 拿外國護照,依然在政協和人大恬不知恥地代表著中國人民的人。 持有外國護照(含其本人尚未持有外國護照,但其親屬持有外國護照),在國外銀行存儲由搜刮民脂民膏而得的錢財,在黨、政、軍和社會團體任職(含離休)

網友評論說,還可以掛上國賊的標籤。

請閱讀一下1949年前我黨的機關報《新華日報》吧,那些事情都是《新華日報》上說的。

其實,無論按照老左們的任何有關漢奸的定義,他們自己都恰恰是最合適的漢奸人選。過去半個多世紀的經驗和教訓都表明,每當左棍們開始打人,中國就開始受難,人民就遭殃。每當左棍們放下他們的棍子,中國就發展,就前進,人民就喜氣洋洋,安居樂業。

孔慶東這個當年曾是北大「高自聯」常委的民運領袖,搖身一變就成了今日頭號左棍。這個巨變,恐怕就連汪精衛在地下也自嘆不如吧。

漢奸,往往正是那些動輒喊別人漢奸的人。

(責任編輯:葉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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