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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雇用童工 緬甸將簽署協定
2013-09-2021:31 中港台時間|09-2021: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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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20日專電)緬甸媒體「伊洛瓦底江雜誌社」(The Irrawaddy)今天報導,緬甸將在10月與國際勞工組織簽署協定,杜絕雇用童工。

國際勞工組織(ILO)仰光聯絡官馬歇爾(Steve Marshall)表示,緬甸政府將再次確認「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屬非法,並在ILO與各相關單位的支持下,防止非法使用童工,並要違法者負法律責任。

ILO對「最惡劣形式的童工」(worst form of child labor)定義是,這些工作會對兒童身心發展產生衝擊。

報導指出,童工是緬甸的嚴重問題,緬甸軍政府統治時期,經濟蕭條、破壞教育制度,許多兒童為幫助家計,跑到茶店或是工廠打工,薪水少、沒有社會保障,嚴重受到剝削。

馬歇爾表示,緬甸政府現在已在推動政策,試圖解決童工問題,包括修改法規、改革經濟,以減少貧窮,並且加強教育制度,讓社會弱勢有基本保障。

報導指出,緬甸殖民時期工廠法規定,雇用15歲以下的兒童屬非法,15歲到18歲勞工一天也不能工作超過4小時,但只有少數人能受到這項法律保護。

「88世代和平開放社會」組織勞工運動者賽賽翁(Thet Thet Aung)表示,根據1951年的勞工法,13歲到15歲的兒童若有醫生證明健康良好,一天可以合法工作8小時。

賽賽翁認為,13歲還太小,應該要限定打工時數,其他時間應該去接受教育,或學一技之長,緬甸政府應有相關政策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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