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造假科學家黃禹錫終審被判緩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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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造假科學家黃禹錫終審被判緩刑
朴蓮韓國
2014-02-2716:16 中港台時間|02-2716: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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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朴蓮韓國報導)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今天(27日)對歷時多年的黃禹錫案作出終審判決,以涉嫌欺詐和挪用公款等罪名,判處黃禹錫有期徒刑18個月,緩期2年執行。

大法院在判決中稱,黃禹錫作為克隆技術研究開發總負責人,不僅私自挪用科研經費,而且對婦產科人工授精的不孕女性,以廉價施術為條件,將施術剩餘卵子用於克隆胚胎干細胞研究,違反了《生命倫理法》。

但是對於黃禹錫涉嫌騙取農協(農業銀行)和SK(株)研究支援費用的指控,大法院認為此罪名並不成立。

黃禹錫曾是韓國首爾大學教授。2004年和2005年,他領導的研究團隊先後在《科學》雜誌上發表論文,宣佈成功克隆人類胚胎干細胞和患者匹配型干細胞。他因此被譽為「干細胞研究先鋒」。

此後,黃禹錫從韓國的一些金融機構領取了20億韓元(約合187萬美元)研究經費。另外,他還涉嫌從新產業戰略研究院和政府處獲取支援金46億5400餘萬韓元,並私自挪用了其中的7億8500餘萬韓元。黃禹錫還涉嫌非法獲取人體卵子用於實驗。

2005年底,黃禹錫被揭發偽造多項研究成果。首爾大學隨後解除了他的教授職務,韓國政府也取消了授予他的「最高科學家」稱號。

2010年12月16日,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判黃禹錫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兩年。本次大法院的判決實際上維持了二審的判決結果。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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