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付12億美元 與美機關和解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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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付12億美元 與美機關和解
2014-08-23 18:15 中港台時間|08-23 19: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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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22日路透電)美國監管機關今天宣布,高盛集團同意付12億美元,就美國監管機關稱高盛賣不良抵押貸款擔保證券給房利美和房地美一案和解。

按照與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的和解協議,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 Inc)表示同意支付31.5億美元向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買回抵押貸款擔保證券。

評估和解金為12億美元的聯邦住房金融局表示,這份協議「讓房利美和房地美在有問題證券的投資問題上,得以全身而退」。

12億美元是高盛將支付的金額,扣掉向房利美和房地美買回證券的估計現值。

原本9月29日要審理聯邦住房金融局2011年控告高盛的兩件訴訟,現在因達成和解而不用開庭。

目前為止,聯邦住房金融局提出的18件訴訟中已解決3件,透過控告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 Corp)、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 AG)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銀行的官司,取得173億美元賠償金。(譯者:中央社陳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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