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颶風宵禁期間違規 佛州45人遭監禁
2017-09-11 04:12 中港台時間|09-11 04: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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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南編譯報導)佛州棕櫚灘縣警長辦公室表示,45人在棕櫚灘縣實行宵禁期間違反規定,因此被抓捕監禁。

美聯社報導,由於艾瑪颶風來襲,棕櫚灘縣官員強制執行宵禁,要求居民留在室內。星期天上午9時,警長辦公室出現了一長串名單。該機構表示,這些人違反了宵禁規定。

棕櫚灘縣的州檢察官阿倫貝格(Dave Aronberg)表示,打破宵禁可判坐監最高60天,兼罰款500美元。

但是,如果有人因違反宵禁而被捕,那麼他們不必去法庭,一旦宵禁被解除,便可以自由離開。棕櫚灘縣警長辦公室公共信息官巴貝拉(Teri Barbera)說。

截至目前為止,只有25人因違反宵禁而被捕,而其他20人除了宵禁違規之外,還有其他指控。

官員計劃在評估暴風雨無傷害時才解除宵禁。

布羅沃德(Broward)縣星期六下午4點實施宵禁,但截至星期日上午9點,該縣沒有違規記錄。

邁阿密-戴德(Maimi-Dade)縣的一些城市也為居民設置了宵禁,但該縣也沒人被捕。

當地警方和縣官員們說,宵禁是一種隨著天氣惡化而使人們離開街頭的方式。

在風暴襲擊佛羅里達州之前,邁阿密警方根據「貝克法案」,還將監禁超過四百名無家可歸者,以試圖讓他們撤離。「貝克法案」允許當局拘留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的人。

邁阿密-戴德無家可歸信託基金會董事長羅恩·布克(Ron Book)告訴美聯社,「我不會為我社區無家可歸者的人簽署自殺遺書,我不會這樣做」。

「這就是為什麼有一個貝克法案,它是為了保護那些不能保護自己的人。」布克說。

責任編輯:華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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