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駁回宗馥莉上訴 18億美元資產續凍結 | 大紀元
大紀元
香港高院駁回宗馥莉上訴 18億美元資產續凍結
香港高院駁回宗馥莉上訴 18億美元資產續凍結
娃哈哈集團創辦人宗慶後資料圖。(Visual China Group via Getty Images▵)
2026-07-2213:20 中港台時間
人氣 1261

【大紀元2026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娃哈哈集團創辦人宗慶後遺產糾紛再有新進展。香港高等法院7月21日駁回宗慶後之女宗馥莉及建浩創投有限公司的上訴許可申請,維持原審作出的資產保全及資料披露命令,涉及約18億美元的滙豐銀行帳戶資產將繼續凍結,禁止提取、抵押或轉移,直至大陸法院完成相關案件審理。這場持續近兩年的遺產紛爭再陷僵局。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香港高等法院此次維持原審法官於2025年8月1日頒布的資產保全令,意味著涉案離岸資產仍將受到司法保護,以避免訴訟期間發生資產轉移情況。

案件源於宗慶後去世後爆發的遺產繼承爭議。三名自稱為宗慶後非婚生子女的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向法院提出訴訟,主張涉案資金原本屬於宗慶後生前規劃設立的境外離岸信託,三人應各自享有相關信託權益。他們指控宗馥莉接管相關資產後,未依約完成信託設立,並涉嫌轉移部分資金,因此申請法院採取資產保全措施。

宗馥莉一方則始終否認原告主張,不僅質疑三人的身分及相關信託文件的法律效力,也表示相關資金流動屬於企業正常經營安排,不存在惡意轉移資產的情況。

澎湃新聞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在判詞中指出,被告提出的五項上訴理由均不具備合理勝訴可能性,因此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法院同時表示,即使依法毋須取得上訴許可,也不會批准被告延期提出上訴。此外,法庭下令宗馥莉一方支付原告方25萬港元訟費。

宗馥莉方面提出的五項上訴理由主要涉及香港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原告是否應先向內地法院尋求救濟、原告是否具備信託或財產權益、香港法院是否有必要頒布禁止令,以及資料披露命令範圍是否過於廣泛等問題。

法官在判詞中逐一駁回上述理由,認為本案涉及「具有充分理據及重大爭議的待審案件」,香港法院有必要透過資產保全措施,防止爭議資產在案件審理期間遭到轉移,確保內地法院未來判決能獲得有效執行。

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法院此次裁決屬於程序性措施,目的在於保存爭議財產,而非對資產最終歸屬作出實體判決。涉案18億美元資產是否最終歸屬宗馥莉或三名原告,仍有待杭州市中級法院作出裁判。

根據法庭文件,宗慶後生前曾委託宗馥莉為三名子女分別設立境外信託,三份信託總額約21億美元。原告主張宗馥莉未履行有關安排,並將部分資金轉出,因此要求追究相關責任。目前爭議資產主要存放於建浩創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滙豐銀行的帳戶內,包括債券、固定收益產品及部分現金。

除了香港案件外,三名原告亦已向杭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主要涉及涉案資產及相關繼承權的最終認定。香港法院此次凍結令將持續至杭州案件完成審理。

娃哈哈集團此前表示,杭州案件的訴求並未涉及集團股權。宗慶後生前直接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已由宗馥莉依法繼承並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不過,杭州法院目前仍在審理另一起涉及娃哈哈職工持股會24.6%股權的案件。五十餘名退休及離職員工對2018年簽署的股權回購協議提出異議,相關訴訟結果亦可能對集團股權結構帶來影響。

2024年2月,宗慶後去世後,宗馥莉接任娃哈哈集團董事長並全面接掌企業經營。此後,圍繞家族遺產、離岸信託及海外資產的法律糾紛持續發酵,成為近年中國企業家族繼承案件中備受關注的案例之一。

2025年11月27日,「宗馥莉確定卸任娃哈哈集團公司董事長」的消息引發熱議,除了宗馥莉,娃哈哈集團多名高層的職務也發生變動。

雖然宗馥莉辭去所有職務,但她依然保留股東身分。企查查股權穿透顯示,目前宗馥莉仍持有杭州娃哈哈集團29.40%的股權。

責任編輯:李沐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