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韋娜芙提告市府 阻羊頭灣遊民所改建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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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韋娜芙提告市府 阻羊頭灣遊民所改建
市議員韋娜芙提告市府 阻羊頭灣遊民所改建
羊頭灣「金星旅館」擬改為110床單身男性庇護所,居民與民選官員16日晚抗議。(Sam Tsang提供)
蔡溶
2026-07-2510:35 中港台時間|07-2510: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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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羊頭灣南端的「金星旅館」(Gold Star Inn)由家庭庇護所改為可容納110名單身男性的遊民庇護所,引發地方反彈。市議員韋娜芙(Inna Vernikov)與州眾議員葉格(Kalman Yeger)於週五向紐約州法院提起CPLR第78條訴訟(案號527627),要求法院暫停計劃,並裁定市府在未依法履行通知及公眾參與程序下,不得推動改建。

市議員韋娜芙表示,她並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而是透過選民得知改建消息。她日前致函市府指出,將已經融入羊頭灣社區的家庭遷離,不僅不人道,也將對當地社區造成重大衝擊。

她與葉格主張,市府違反《紐約市行政法》第21-324條規定。該法要求,設立新的遊民所前,必須通知受影響的民選官員及社區委員會,並至少舉辦一次公開說明會,讓居民表達意見。

訴狀指出,金星旅館位於羊頭灣住宅區核心位置,正對公園,鄰近學校、老人住宅、護理機構及商戶,因此附近居民、商家及社區機構都屬依法應參與諮詢的利害關係人。

原告強調,他們並未反對市府履行安置遊民的法定義務,而是質疑市府是否能以「緊急狀態」為由,永久規避法律規定的通知與公眾參與程序。

緊急庇護所可否永久豁免程序

訴狀指出,本案核心是一項法律問題:市府是否可以先依2022年移民危機的緊急授權設立收容所,之後便永久將該地視為「既有收容所」,未來任何用途變更都不再適用《行政法》第21-324條。

原告認為,若金星旅館先前只是透過紐約市酒店協會計劃提供的臨時旅館安置,而非正式遊民收容所,那麼此次改建單身男性收容所,才是真正首次設立新的收容所,依法應啟動完整程序。

即使法院認定該處原本就是收容所,原告也主張,2022年因緊急狀態取得的豁免,不應永久適用於未來所有用途變更,否則將使第21-324條形同虛設,剝奪社區依法享有的通知、諮詢及公眾參與權利。

市府:屬既有收容所

根據訴狀,韋娜芙曾就改建計劃提出書面詢問,社會服務局(DSS)局長於7月20日回覆表示,第21-324條不適用,因為金星旅館屬於「現有收容所」。

市府指出,該設施原本就是依2022年緊急授權設立,因此當時無須進行公平分配(Fair Share)程序;目前仍是利用旅館入住許可運作,並已獲紐約州臨時及殘障援助辦公室(OTDA)批准。

不過,原告指出,市府始終未能提出任何法規、條例或正式法律解釋,證明《行政法》第21-324條存在「現有收容所」或「服務對象轉換」的例外規定。

市府要求法院先聽取抗辯

兩名民選官員要求法院發布臨時限制令(TRO),在案件審理完成前維持現狀,暫停收容所改建計劃。希望法院先釐清市府對第21-324條的法律解釋是否正確,再決定是否可推動改建。

市府法律部門則於同日致函法院表示,代表紐約市、社會服務局、遊民服務局(DHS)及局長出庭,反對原告申請臨時限制令,並要求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先給予市府陳述意見的機會。

市府表示,可於下週就臨時限制令舉行線上或實體聽證,並將儘快提交正式書面反對意見。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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