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母謀殺四子女 被判入獄四十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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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母謀殺四子女 被判入獄四十年
2003-10-2508:3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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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澳洲一母親謀殺了親生的四名子女,被最高法院法官判處這名母親入獄四十年,而且最少要服刑三十年才可以申請假釋。?

今年五月間,凱瑟琳佛畢格因在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九年期間,謀殺年紀分別由八歲到十九個月不等的派崔克、莎拉和蘿拉等子女,被判有罪。她在新堡及辛格頓居住期間犯下這些罪行。

巴爾法官表示,佛畢格的不幸童年導致人格異常,她不是天性殘忍的母親;她還是把子女照顧得很好,她只是沒有辦法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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