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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黎明為王菲與謝霆鋒分手導火線
2003-11-30 15:2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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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三十日電)香港歌星王菲與謝霆鋒維持四年的戀情,雖然經歷多次離合糾纏,但終因雙方缺乏信任而告分手,有傳聞指歌星黎明是導致「鋒菲戀」告吹的導火線。

三十四歲王菲與二十三歲謝霆鋒的這段戀情,雖然曾因張柏芝介入而分手,但兩人最終又再走在一起。不過,香港多份報章今天報導,兩人已於三、四個月前再次分手。

有報導指出,導致兩人分手的原因,是王菲和黎明在上海拍攝「大城小事」時傳出緋聞,讓謝霆鋒大發雷霆,更為此事和王菲多次吵架,兩人因而展開冷戰,最終以分手告終。也有報導指出,這次分手是王菲不滿謝霆鋒與梅艷芳的經理人Mariane關係密切,懷疑他腳踏兩隻船。王菲與前夫竇唯分手後,開始與比她小十一歲的謝霆鋒拍拖,兩人拍拖兩年後,因張柏芝的介入而於二零零二年分手。

但此後謝霆鋒不斷惹上官司,更被廉政公署控告賄賂警員,結果被判社會服務令。其後謝霆鋒與張柏芝分手,並與王菲重修舊好,兩人並於今年六月更在北京手牽手任傳媒拍照。可惜好景不常,維持四年的「鋒菲戀」戀情,終於告一段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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