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國會二讀通過修正案 盜版列為刑事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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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國國會二讀通過修正案 盜版列為刑事罪
2004-11-1619:4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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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十六日專電)新加坡國會今天二讀通過版權法修正案,將把盜版行為列為刑事追訴對象。不過,新加坡副總理兼律政部長賈古瑪強調,追訴的對象不是家庭用戶,而是大肆下載非法軟體及獲得商業利益者。

賈古瑪指出,法庭將會衡量涉及盜版行為者下載軟體的數量和價值,以及對版權擁有者的傷害程度進行衡量。

新加坡過去對於盜版行為採取的是民事訴訟,為加強打擊盜版行為,律政部因此向國會提出修法,把盜版改為刑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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