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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億萬富翁雇凶殺人被判死刑
2005-01-1420:4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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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曾經轟動一時的北京億萬富翁袁寶璟涉嫌雇凶殺人案,1月13日在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遼寧省遼陽市人袁寶璟,1992年在懷柔以20萬元資金注册北京建昊實業發展公司,半年後竟獲利200多萬元,隨後又轉向股票、債券,1994年袁寶璟吞下60多家企業,1996年其資産達到30多億。

據調查,1996年袁寶璟懷疑他在成都炒期貨時,損失九千餘萬元是因劉漢與證券交易所修改規則所致。袁出資16萬元讓汪興指使李海洋,在1997年2月1日晚9時許,在四川省廣漢市向劉漢連開兩槍。

1997年因汪興多次向袁寶璟借錢未果,便開始舉報袁寶璟違法犯罪事實,袁寶琦建議殺汪興。2001年袁寶琦找到袁寶福把汪興做掉。袁寶森持刀對剛從家出來的汪興後背砍一刀,袁寶森在厮打中將汪興刺數刀後逃離現場。

2003年10月4日深夜,袁寶福與袁寶森獵槍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興開門進樓時,袁寶森持槍近距離對汪連開二槍,汪當場死亡。

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袁寶福四被告人互負連帶責任,袁寶璟夥同袁寶琦雇凶殺害劉漢未遂,又雇凶殺人行爲,致被害人死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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