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狀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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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愛宗狀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2006-10-2707:4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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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採訪報導)原《中國海洋報》昝愛宗狀告國家新聞總署,要求恢復記者身份。

2006年10月26號上午,原《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狀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中國海洋報社。訴訟有兩個請求:

1.確認被告登出原告記者證的行為違法。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昝愛宗的母親對記者說,她兒子因揭露杭州市公安暴力拆卸家庭教會教堂的事件,不但失去工作,報社還拒絕發放昝愛宗應該得到的補償金近兩萬元。她表示,昝愛宗的那篇報導沒有違反中國的任何法律----

昝媽媽:他就寫了一篇文章,說的都是事實。他們打了很多人,還有一個90多歲的老太太,打得臉上出血了。他就寫了這麼一些東西。

昝愛宗在今年8月1號發表了《請浙江省調查並公開杭州市蕭山區政府「7.29暴力拆遷教堂」真相》一文後,他任職的《中國海洋報》受到國家新聞總署的壓力,將他開除。昝愛宗的母親說,杭州的公安人員今年8月中旬曾經突然闖入他們家中,不由分說將昝愛宗帶走----

昝媽媽:那天他還沒起床,突然來了三個人把他抓走了,扣留了七天。我都吃不下東西了。

記者:那公安局有沒有說抓他的原因?

昝媽媽:就說他會寫文章。文章也不叫你寫,記者也不叫你當,也不叫你在這個單位裏頭。

總部設在美國德州美德蘭的援華協會負責人傅希秋曾經對請浙江蕭山「7.29暴力拆遷教堂」事件進行過廣泛調查,他認為,昝愛宗的報告是如實報導----

傅希秋:他寫的文章都是與當事人核實的,與所報導的事實跟我們接觸的當事人所做採訪的事實是完全吻合的。所以他是在履行一個公民,尤其是一個記者的職業道德和良心。這次對他的迫害完全是對公民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踐踏。
傅希秋呼籲中共政權立即停止對昝愛宗的各種迫害----

傅希秋:希望法律部門能夠以事實為根據,公正、公平地執行司法,還昝愛宗一個清白,並且將有關剝奪他工作權利的這些人繩之以法。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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