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法院裁定:國際足總必須維持和master的合作關係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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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邦法院裁定:國際足總必須維持和master的合作關係
2006-12-0911: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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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美國聯邦法院今天裁定,國際足球總會必須維持和萬事達信用卡公司的合作與贊助關係,國際足球總會不能和另外一家信用卡公司,也就是威士卡公司,簽訂新的合作契約。

國際足球總會原本打算從2007年元月開始,結束和萬事達卡的合作關係,改為和威士卡合作,萬事達卡不服,因而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訴訟;而美國聯邦法院今天也裁定,國際足球總會必須放棄和威士卡所簽訂的契約,重新和萬事達卡議約,期間從2007年到2014年;在這期間,萬事達卡仍然可以擁有對世界盃足球賽的贊助與廣告權。

國際足總和威士卡公司都對這項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國際足總也表示,將要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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