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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vivor」首季得獎者逃漏稅被判刑
2006-05-17 08: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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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顏伶如舊金山十六日專電)曾經創下收視轟動的實境節目「我要活下去」(Survivor)首播第一季,最後擊敗所有參賽者獲得一百萬美元鉅額獎金的李查哈契,由於未依法律規定申報這筆獎金,結果因為逃漏稅遭到法院判處四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好萊塢媒體十六日報導,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恩納斯特瑞斯判決指出,李查哈契今年元月在法院開庭過程中,多次故意在庭上做偽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來解釋,我只能直說--哈契先生說謊」。

四十五歲的李查哈契除了故意漏報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我要活下去」節目中所贏得的一百萬美元獎金之外,同時也因為其他的逃漏稅行為被判有罪。

他的逃漏稅行為包括,漏報他主持波士頓地區一家電台節目所賺得的三十二萬七千美元收入,以及他把一棟房地產租給別人所獲得的兩萬八千美元房租收入。

雖然李查哈契在庭上辯稱自己是清白的,但他最後還是因為逃漏稅罪名成立而被法院判處五十一個月,也就是四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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