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八十歲老婦長期聚賭被判拘十四天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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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八十歲老婦長期聚賭被判拘十四天
2006-05-31 11:2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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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三十一日電)香港一名八十歲老婦還要吃牢飯,據警方調查,她竟然有七十個案底,其中六十三個與賭博有關,這名老婦在法院認罪,法官認為她每次認罪後均稱「以後不敢」,但始終沒有改過,最後無奈地判她入獄十四天。

法官並告訴老太太,「你已八十幾歲人,要你坐監我不安心」。

綜合香港媒體及法院消息,這名八十歲的老婦招旺歡過去有七十次案底。據悉,招婆婆自二十多歲便開始犯案,平均一年犯案超過一次。

身穿花襯衣的招婆婆,昨天面對控罪沒有半點緊張,還向法官求情有個殘廢女,又啞又跛,需要她照顧。但法官表示將下令社工署人員協助,她聞言後感到不妥,再求情表示以後不敢。

不過,這名法官翻查紀錄後發現,以前自己已判過她三次緩刑,這次不得不判處入獄十四天。

據瞭解,招婆婆會囚禁於大欖女懲教所,由於她年紀老邁,將安排她在懲教所的醫院大樓病房服刑,平日沒有特別工作。但她與其他犯人一樣,須接受俗稱「通櫃」的肛門檢查,防止將毒品等違禁品帶進懲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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