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部分乳飲料違規使用甘氨酸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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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部分乳飲料違規使用甘氨酸
2006-08-05 10: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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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五日電)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日前進行的一項監督檢查結果發現,部分乳飲料企業為提高產品中蛋白質含量,在生產加工中違規使用價格低得多的甘氨酸代替奶粉,問題極為嚴重。

「新華網」報導,甘氨酸是一種重要的精細化工中間體,為非人體必需氨基酸。根據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甘氨酸允許使用的範圍為調味料和豆奶,乳飲料企業添加甘氨酸屬違規超範圍使用。

據報導,針對此次專項監督檢查結果,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已緊急責成有關地方質監部門迅速到涉嫌企業進行現場核查,重點加強生產場所內的甘氨酸原料使用檢查,同時責令涉嫌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對已經進入市場銷售的違規產品,全部要求撤架收回。

目前質檢總局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在全國範圍內對所有乳飲料生產加工企業開展專項治理,發現有問題的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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