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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控蘋果不得使用iPhone名稱
2007-01-1109:15 中港台時間|2025-10-2200: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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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蘋果公司昨天才公佈他們的新產品,也就是iPhone手機,iPhone手機除了將手機和數位音樂播放器iPod結合之外,更可以充當數位相機,也可以讓用戶上網收發電子郵件,多項新功能受到玩家熱烈期待,不過蘋果恐怕得先面對第一道難關,就是已經搶先註冊「iPhone」名稱的美國「思科系統公司」,已經正式向法院控告蘋果侵權,佔用他們已經註冊的「iPhone」名稱。

美聯社報導,思科系統公司,早在西元兩千年的時候,就已經搶先註冊了「iPhone」這個名字的使用權,而思科所稱的「iPhone」,其實就是已經很流行的網路電話;思科在發佈的書面聲明中表示,他們相信,蘋果所推出的新產品,一定會引發風潮,但是,這個新產品,不可以使用思科已經註了冊的名稱;思科已經向法院申請「保全程序」,以避免蘋果想一意孤行地使用「iPhone」這個名稱。

目前為止,還不知道蘋果要如何因應思科所提出的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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