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侄子 廣東官員劉維明違紀被撤職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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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侄子 廣東官員劉維明違紀被撤職
2007-01-1210:3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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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香港「星島日報」今天報導,前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的侄子、廣東省政協常務副主席劉維明,因涉嫌謀取非法利益並涉及經濟大案,被中共開除黨籍及撤銷副省級待遇。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說,劉維明長期擔任領導職務,影響力頗廣,退休後仍十分活躍,與商界關係密切,尤其與家鄉湖南籍的老闆來往密切,二零零五年九月擔任「廣東湖南商會」創會會長,領導「商海湘軍」。

消息人士稱,劉維明近日被中共中紀委以「涉嫌嚴重違紀」為由進行調查,據稱他涉嫌為從商的兒子謀取非法利益,並與一宗經濟大案有關。

但經過調查,未發現劉維明直接受賄的證據,因此僅開除黨籍和撤銷副省級待遇,並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十八歲的劉維明,湖南省寧鄉人,長期在廣東省煤炭系統工作,一九七五年擔任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一九七八年擔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青聯代主席,一九八五年出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並擔任十年的副省長,一九九八年轉任廣東省政協常務副主席。

劉維明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十三屆候補中央委員,現任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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