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一步步 :第六步 | 大紀元
大紀元
買房一步步 :第六步
李業成
2007-01-04 23:19 中港台時間|2025-10-22 24:01 更新
0

【大紀元1月4日訊】現在大家已經決定要買房子,價位適合在哪一水平,選擇了適合的地區,按揭亦談好落實了。
  
是時候和你的地產經紀找房子了。在看房子前,地產局要求每個地產經紀要儘快和買屋者簽署兩份文件:
  
第一份是「地產經紀與您的關係說明」(AGENCY RELATION EXPLAIN),主要是說清楚經紀是代表您還是代表售屋者的利益;
  
第二份是「買屋代表合約」(BUYER AGENCY AGREEMENT),內容包括買家的姓名、地址、電話、要求的地區、屋的類別,合約是有時段的,一般是60天到120天;佣金由誰支付,特別是在售屋者不支付佣金的情況下,買家要負責支付多少佣金。簽署了這份合約後,您便成為該經紀的「客戶」。
  
  
如果您覺得對某一經紀沒有信心時,應該多約見幾位經紀,當您選定之後,就應該和這位經紀簽署合約,否則您只是他的「顧客」(CUSTOMER)而不是「客戶」(CLIENT)。
  
政府對此兩個關係極為重視,希望大家能更清楚兩者的區別,我提供以下表格讓大家更加清楚的加以區分:

  

下起待續。大家如有任何問題,可致電或電郵給我。要讀以前系列文章可訪問http: //d2n738oon34np4.cloudfront.net/gb/nsc995.htm 。

李業成, Century 21,Percy Fulton Ltd.
416-816-9669
[email protected]
@(https://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