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國運毒 兩台灣人被判重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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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國運毒 兩台灣人被判重刑
2007-05-23 09:00 中港台時間|05-23 02: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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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3日訊】〔自由時報編譯鄭寺音/法新社22日電〕柬埔寨法院官員22日表示,法庭21日以走私毒品罪名,判決2名台灣男子59歲的葉權學(譯音 )30年、49歲的雷志聰(譯音 )28年有期徒刑,並裁定2人併科罰金1億3000萬柬埔寨幣(台幣100多萬元 )罰金。2人是去年10月,準備從金邊國際機場搭機前往香港時,被航警分別從2人身上搜出1.4公斤與0.7公斤的海洛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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