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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批准赤棉審判庭規定 稱將確保審判公正
2007-06-1321:35 中港台時間|06-1308: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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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金邊十三日法新電)柬埔寨和外國的法官今天批准了聯合國主導的赤棉審判庭的相關規定,這項針對赤棉大屠殺的審訊程序過去一再延誤,今天的進展為法庭開始運作清除了障礙。

這項決定中止了連月來的內訌,為法庭官員去年七月宣誓就職以來、朝起訴二十世紀最嚴重暴行之一具體邁進的第一步。

檢察官裴狄特告訴記者,「這些規定可以確保我們...有公正透明的審判」;並說,這些規定已獲一致通過。

他說:「既然規定已獲通過,我們可以著手工作了。」

這些規定的必要性在於可以規範法庭每一方面的運作,但先前的相關協議因為訴訟費用等程序問題存有爭執,而無法實施。

參與審判庭的法律人員對今天達成的協議加以讚揚,並保証迅即展開工作。

有關人員對嫌犯權利的關切,是相關規定延後通過的原因之一,尤其是訴訟費用過高可能會影響嫌犯聘請律師的權利。

但辯護單位的人員羅傑斯說,這些規定將確保一九七零年代赤棉政權的一干領導人獲得公正的審判。赤棉當年曾造成兩百萬人喪生。

官員表示,首次開庭原本預料會在今年之內,但由於進度延誤,至少在二零零八年年初之前不可能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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