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包車不跳表計費 最高罰兩千人民幣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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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包車不跳表計費 最高罰兩千人民幣
2007-09-2809:38 中港台時間|09-2720: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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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北京二十八日電)據報導,為了中國「十一」長假,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在旅遊區開查違規旅遊車輛,計程車包車不跳表計費將被處以最高人民幣兩千元的罰款。

北京「新京報」報導,昨天上午往長城的路上,一輛紅旗轎車被執法人員攔下來,發現紅旗轎車是私自攬活兒的「黑車」,車上載了兩名日本遊客。

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綜合執法處處長郭振躍說,計程車司機在長假期間如遇短途包車去遠郊景點,必須打計價器而不能自行商議價格,否則將根據情節處以一百元至兩千元的罰款。

另外,「十一」期間,醉駕、無證駕駛均將受到最重的處罰,一經發現,一律拘留;無號牌機動車只要上路,當即扣車。

「十一」期間,北京市區路面全天均有交通警察巡邏,嚴懲酒後、無照駕車,及超速、違法停車等行為。郊區高速公路、放射性幹道、重點旅遊路線,也將有固定警力二十四小時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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