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偷煙 七年後還錢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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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偷煙 七年後還錢
2008-11-0915:49 中港台時間|11-0903: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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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英國一名男子七年前偷了一家店的香煙,七年以後,寄了一百英鎊,大約五千五百塊台幣,給店家。

店主人「伊姆蘭」說,七年前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店裡失竊。百葉窗和玻璃門遭到破壞。這名偷香菸的男子在信上說,他七年前常嗑藥有一天晚上經過這家店,看到窗戶被敲破了。他當時煙癮上來了,進去順手牽羊的拿了二十包香菸。

他說,七年來,想起這件事他就良心不安。現在他克服了毒癮。有了安定的工作,因此寄上一百英鎊,還煙錢。

「伊姆蘭」說,知錯能改就好。警方對於犯過錯的人能悔改也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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