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法院判狗肉販8個月到6年不等刑期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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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法院判狗肉販8個月到6年不等刑期
2009-01-3111:24 中港台時間|01-3022: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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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1日報導】(中央社卡薩布蘭加30日法新電)來自法院的消息來源指出,摩洛哥一名男子因為將牛肉換作狗肉賣給客人,被判6年刑期。

這名男子坦承,將化學物質混入狗肉,以掩蓋狗肉的特殊氣味與顏色,他也被判約1185美元(約新台幣3萬9000元)罰款。

卡薩布蘭加一所法院也判處其他4名男子8個月到4年不等刑期,他們參與捕捉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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