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要求北韓赦免被定罪記者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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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要求北韓赦免被定罪記者
2009-07-1108:17 中港台時間|07-1019: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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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美國之音華盛頓報導) 美國國務院呼籲北韓赦免兩名美國記者。這兩名記者上個月因非法進入北韓而被判12年強制勞動。美國國務院的一名發言人星期四就李雲娜和凌志美的案件發表聲明。這次提出的要求和美國早先要北韓出於人道主義釋放她們的要求不同。

有報導援引凌志美和她妹妹通電話時承認她和她的同事違反了北韓的法律。國務院的聲明是對此作出的反應。凌志美說,她們現在需要美國政府的幫助。她說她們兩個人至今還沒有被送往勞改營。

32歲的凌志美和36歲的李雲娜在三月被捕,當時她們在中國和北韓邊境附近為美國媒體公司潮流電視台製作一個有關難民的報導。

關鍵詞:北韓,美國記者,判刑,非法入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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