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7月22日讯】2011年7月21日,我们又来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从6月9日用递交和邮寄的方法交了四份材料,已有一个半月至今没有一个说法。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至今法院也不给一个说法。
7月21日我们又来到浦东法院,接待我们的边法官直言说上面有领导说不给立案,还说你们跟冯正虎串在一起,冯正虎是搞政治的,说冯正虎扬浦的国宝对他什么都用过,家里的电脑也被收掉,如果再把他抓起来他的知明度会更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说我们跟冯正虎串在一起就是跟政治串在一起,我们对这位边法官说你不要给我们扣帽子,我们只要回被抢去的财产,让我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这位边法官在6月7日对访民朱金娣说:是你们沪东街道不给你立案,沪东街道领导有批条,在这里请浦东法院将沪东街道领导批条拿出来,让我有一个知情权。边法官说这些话时在场人员有其它区的朱立兵、张国安、曹天风,说冯正虎是搞政治的在场人员有崔福芳、范桂娟、丁菊英、季勤珍、徐秋琴、何茂珍、沈金宝。
我们在此强烈呼吁各界有识人士、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及各界有权力的领导媒体关注我们国家的法律,不要践踏法律,在法律有效年代将我们被抢的财产还给我们,还我诉权,还我公道。
上海访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