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谴责俄罗斯绑架36名车臣人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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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谴责俄罗斯绑架36名车臣人
2014-01-1015:57 中港台时间|01-1016: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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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4年01月10日讯】(大..;记者李天韵编译道报)车臣自治共和国是俄罗斯联邦的一部分。俄罗斯自2000年到2006年间绑架了36名车臣人,现已失踪。欧洲人权法院于周四就此问题谴责俄罗斯侵犯人权,并违反了用非人道和有辱人格的行为对待他人的禁令。该案件涉及的36人是从车臣自治共和国不同地区的家庭中被绑架的。

《捷克快讯》(iHned.cz) 1月9日报导,对36名车臣人失踪案,欧洲人权法院认为,控告人在二起失踪案件中提交了明确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亲人被俄罗斯士兵绑架,并且“他们已经死了”。还有的控告人指出:“在宵禁的夜间,身着迷彩服,说着不带外地口音的俄语,身份不明的几伙武装人员把他们带走了。”

根据查明的事实,七人合议庭认为,俄罗斯国家在这些案件中侵犯了欧洲人权公约所保障的人权法。 此外,俄罗斯国家还要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即违反禁止对人采取非人道和有辱人格行为的规定、违反有效纠正法、自由和安全法。合议庭在判决书的理由中同时指出,斯特拉斯堡法院在审查自1999年以来涉及在俄罗斯北高加索失踪人员的类似案件中,在先前的120项决定中确认,俄罗斯国家也违反了以上同样的法律法规。

欧洲人权法院的决定对欧洲理事会的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因此包括俄罗斯。


(责任编辑:田佳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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