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0日电)谷歌公司在对抗宣称其非法扫描进出Gmail账号的私人电子邮件讯息官司中获得重大胜利,击败原告将所有诉讼统一委由一个代表数以亿计网路使用者的单一团体处理的要求。
美国加州圣荷西联邦法院法官高兰惠(Lucy Koh)18日拒绝让本案成为集体诉讼案。成为集体诉讼案可以让原告集合资源和对谷歌(Google Inc.)施加更大的压力,要求和解。如果个人寻求向这个世界最大搜寻引擎索赔,他们将必须使用自己的财务资源诉讼。
电子邮件使用者宣称,谷歌拦截、读取和采用电子邮件讯息内容供针对性的广告之用,并建立使用者资料。包括史丹福大学法学院(Stanford Law School)教授汉斯乐(Deborah Hensler)在内的法律专家在这项判决宣布前说,虽然原告面临集体控告的困难,但此案仍可能变成有史以来最大集体诉讼。
如果此案如原告所要求,每一位原告都可以因谷歌违反联邦窃听法而每天获得100美元损失赔偿,全部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兆美元。
高兰惠的判决对分给她的电子邮件隐私权案有特别的意义。这些讼案是去年向雅虎(Yahoo! Inc.)和LinkedIn 公司(LinkedIn Corp.)提出,这2家公司也有数以亿计的使用者。
同样的隐私权大案是针对脸书公司(Facebook Inc.)和葫芦网(Hulu),因为网路使用者对网路公司利用他们的数据在线上广告市场谋利挑战,去年在美国这项广告利益达到400亿美元。(译者: 中央社简长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