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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智屏撇行贿:我是证人,不是刑事罪犯
郑宜芬
2014-09-29 23:38 中港台时间|2025-10-22 02: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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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4年09月29日讯】(大..;记者郑宜芬台湾台北报导)目前遭中国大陆境管的台湾制作人柴智屏29日首度召开记者会表示,吉林人民检察院已清楚告知法务部,自己是以证人身份被要求配合调查,强调自己没有行贿央视。

对于是否将赴陆作证?柴智屏表示,她很愿意配合调查,但如果以证人身份协助调查,担心须3个月都无法离境,她的工作会因此停摆。但若不入境恐被国际通缉,她向中国大陆方面询问:“可不可以我去说明,可以回来(台湾)”,大陆方面则要她问台湾法务部,但是目前没有收到正面回复。

柴智屏指出,台湾法务部向媒体透露她遭限制出境,却没有说清楚大陆是要求她以证人身份配合调查,造成名誉与形象损伤,“我不能理解,也觉得委屈”。

至于传出疑似涉入央视弊案而遭大陆境管,柴智屏强调自己从未行贿任何单位,一点也不担心。她表示:“可能大陆现在打贪,应该是针对央视的弊案,我是中间厂商,应该是调查买卖关系的部分。”对于外传戏剧卖到央视“买低卖高”,导致与人结怨,她则澄清:“完全没有”,是司法问题。**

责任编辑:梁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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