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2n738oon34np4.cloudfront.net)
【大.纪.元;1月20日讯】昨日(1.16)上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公诉人指控笔笔血债用了足足两个小时,段国成在湘鄂两省残杀11名妇女,在几起命案中,段国成曾将受害人猛捅数十刀,甚至扒下衣物、割掉乳头。图为“摧花恶魔”段国成。
武汉晚报报道﹐公诉人指控:1999年4月至2001年2月,段国成在岳阳市作案,抢劫、杀害了7名妇女。2001年5月,段国成负案流窜至武汉,化名胡成,租住旅店,专门在深夜抢劫、杀害妇女,致使4人死亡,多人受伤。
到底作了多少起血案,段自己也记不清,在最初的审查中,他曾一口气说了50多笔。在法庭上,段国成的话十分简短。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多以“是”回答。段的作案手段凶残,且作案频率快,2001年6月1日、2日、3日,他在武汉连续作案3起,致死三人。
段国成的经济来源就是抢劫和杀戮,从其在武汉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可以看出,如果抢劫得手,抢得钱物较多,段的作案间隔时间就长,反之,就变得极为频繁。
公诉人将证据出示完毕后,法庭询问被告人有无辩护意见。也许是自知罪孽深重,段国成对指控没作辩护,“今天到这里来,我已没什么可说的了,但我还是有话要说……”他又停顿了一分钟之久,谈到了其犯罪原因,“今天为什么我会站在这里?这完全是公安机关造成的。”段国成称,他13岁时就因盗窃被收容教养3年,当时,他曾请求执法者不要追究他。从此以后,他开始仇视社会。
据了解,现年29岁的段国成祖籍湖北监利,儿时跟随父亲落户岳阳。小时候,段国成就经常小偷小摸,其父为让他改掉恶习,曾用老虎钳将他一个手指夹得变了形,可段还是恶习不改。1988年1月,13岁的他因盗窃被收容教养3年;1992年6月,又因抢劫罪入狱5年;1996年12月刑满释放。出狱后,行为变态的他,犯下了更大的罪行。@(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