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天安门前跳河 自焚者被起诉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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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天安门前跳河 自焚者被起诉
2003-11-1208:3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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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12日讯】2003年“十一”期间,来自北京的叶国强跳入天安门前的金水河﹐来自福州的张理积在天安门广场自焚未遂。昨天﹐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寻舋滋事罪、爆炸罪对两人进行审查起诉。

  据京华时报11月12日报道﹐叶国强是北京宣武区人﹐他因不满旧房拆迁工程,于10月1日上午10时左右,跳入劳动人民文化宫南门前的金水河内,造成众人围观、秩序严重混乱。

  10月8日早8时左右,张理积驾驶自己装有汽油和爆竹的小汽车来到天安门广场﹐向外抛撒传单,并试图烧毁汽车。(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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