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天安門前跳河 自焚者被起訴 | 大紀元
大紀元
「十一」天安門前跳河 自焚者被起訴
2003-11-12 08:3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11月12日訊】2003年“十一”期間,來自北京的葉國強跳入天安門前的金水河﹐來自福州的張理積在天安門廣場自焚未遂。昨天﹐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尋舋滋事罪、爆炸罪對兩人進行審查起訴。

  据京華時報11月12日報道﹐葉國強是北京宣武區人﹐他因不滿舊房拆遷工程,于10月1日上午10時左右,跳入勞動人民文化宮南門前的金水河內,造成眾人圍觀、秩序嚴重混亂。

  10月8日早8時左右,張理積駕駛自己裝有汽油和爆竹的小汽車來到天安門廣場﹐向外拋撒傳單,並試圖燒毀汽車。(http://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