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全面收缴毒鼠强 持有者最高处极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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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全面收缴毒鼠强 持有者最高处极刑
2003-09-1616:4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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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9月1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六日电)为了避免类似“小汤山事件”毒杀悲剧重演,大陆当局要求民众于九月底前全面清缴毒鼠强。根据刚出台的司法解释,十月一日起仍制造、买卖、运输毒鼠强,“情节严重者可被判极刑”。

兼任“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的大陆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昨天向媒体通报了各地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的进展。截至八月十八日止,已累计检查五万多个杀鼠剂经营点,并吊销六百四十四张营业执照。

据中新网报导,中国大陆近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仍是继续抓紧社会上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清查、清缴工作。凡是逾期仍不上缴的,十月一日后将按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从严查处,不排除对情节严重者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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