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全面收繳毒鼠強 持有者最高處極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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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全面收繳毒鼠強 持有者最高處極刑
2003-09-16 16: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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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為了避免類似「小湯山事件」毒殺悲劇重演,大陸當局要求民眾於九月底前全面清繳毒鼠強。根據剛出台的司法解釋,十月一日起仍製造、買賣、運輸毒鼠強,「情節嚴重者可被判極刑」。

兼任「全國毒鼠強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組長」的大陸農業部副部長范小建,昨天向媒體通報了各地專項整治毒鼠強工作的進展。截至八月十八日止,已累計檢查五萬多個殺鼠劑經營點,並吊銷六百四十四張營業執照。

據中新網報導,中國大陸近期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仍是繼續抓緊社會上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的清查、清繳工作。凡是逾期仍不上繳的,十月一日後將按新出台的司法解釋從嚴查處,不排除對情節嚴重者處以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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