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新!唐!人:电视台在入禀马来西亚高等法庭,起诉中国驻马大使馆新闻官孙向阳和星洲媒体集团诽谤后,再向高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两名答辩人在审讯期间继续发表或刊登诽谤新!唐!人:的言论。
新!唐!人:在7月2日入禀马来西亚高等法庭起诉中国驻马大使馆新闻官孙向阳和星洲媒体集团诽谤新!唐!人:,星洲在接下来两个星期内刊登了两篇有关新!唐!人:的不实报道,因此新!唐!人:决定向高庭申请临时禁制令。
星洲刊登的第一篇报道批评新!唐!人:不应该起诉两名答辩人,因为新!唐!人:在干涉星洲日报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另外一篇则说星洲为新!唐!人:刊登澄清后,新!唐!人:仍要采取法律行动。事实上,它并没有为新!唐!人:刊登过任何澄清声明。
第二被告星洲媒体集团的代表律师在10月15日的聆审中,以需要时间准备宣誓供词为理由,要求延后申请临时禁制令的审讯。高庭决定11月26日开审。
新!唐!人:的代表律师黄启斌指出,基于第二答辩人对起诉人怀有恶意,因此需要申请临时禁制令 以禁止第二答辩人在审讯期间继续诽谤新!唐!人:。
至于中国大使馆新闻官孙向阳则有干涉马来西亚司法程序之嫌,因为第一答辩人孙向阳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在递交盖印文本后的八天内呈交应诉书,反而直接致函高等法庭,向法官表示欲使用豁免权。
按照马来西亚的司法程序,答辩人在收到起诉人代表律师所发出的盖印文本后,必须在八天内呈交应诉书,否则视同放弃为自己辩护的权力。新!唐!人:的代表律师在过了八天后没有接获孙向阳的应诉书,因此直接向高等法庭申请裁判。
但是在11月26日申请临时禁制令的审讯时,新!唐!人:和星洲媒体集团的代表律师获法官通知,法官收到一封由中国驻马大使馆发出的信函,指孙向阳欲在此诉讼案中使用豁免权。而新!唐!人:的代表律师事前没有接获中国大使馆的通知。
黄启斌律师透露,孙向阳的这项举动并没有按照正确的法律程序进行。法官表示黄律师应向中国大使馆提出反对。
中国大使馆这项举动是以非司法的方法干涉马来西亚的司法程序,是侮辱法庭的行为。黄律师将会向中国大使馆提出反对。(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