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7日讯】2004年11月16 日,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在首都渥太华国会山举行新闻发布会,曾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把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及追随其迫害法轮功的罗干、刘京、李岚清、王茂林等告上法庭。本诉案六名原告要求曾下令并执行对他们进行迫害的被告方赔偿2千万加元。
(http://www.dajiyuan.com)2004-11-17 15:4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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