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15日讯】闽东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长春以了解案情为由,竟然对一名才遭到性侵害的14岁少女再度施暴。陈长春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地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不当,已提请抗诉。
据中国青年报3月 15日报导,闽东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长春获轻判的消息在当地引发群众争议。当地检察院认为,陈长春身为司法人员知法犯法,不仅利用职务之便强奸案件受害人,而且是未成年的受害人,事后为掩盖恶行,还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恶劣,理应重判。据透露,周宁县检察院日前已提请抗诉。
陈长春于2001年5月31日与一名外地朋友共进晚餐后,以了解案情为由,叫司机将一名于20多天前被他人施暴的14岁少女接到他的宾馆房间,强行对这名少女性侵害。
事后为了逃避罪责,指使司机和外地朋友作伪证,并以5000元贿买受害少女及其母亲。陈长春畏罪潜逃两年半后,被逮捕归案。
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的闽东周宁县,近年来丑闻不断。据新华社报导,该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日前因涉嫌贪污渎职、玩忽职守而受审,林龙飞在当地有“三光书记”之称,就是“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还嗜好赌博,热衷于透过赌博敛财和放高利贷敛财。
林龙飞腐败案件涉及周宁县数十名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县还有两名副县长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被提起公诉。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