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之母”萍姐被判三项罪名成立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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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蛇之母”萍姐被判三项罪名成立
2005-06-23 23: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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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6月23日讯】(大..;纽约讯)被判在过去20年间把上万中国人偷渡到美国的郑翠萍,周三(22日)被判三项罪名成立,面临最高长达35年的监禁。

现年56岁的郑翠萍被称为“人蛇之母”,她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庭被判五项罪名,经过了长达四周的法庭证人作证和取证阶段,检控和辩护双方律师的法庭结辩于6月13日结束。陪审团经过五天讨论,于22日认定其中三项成立,包括共谋犯罪、勒索偷渡赎金和一项洗钱指控,三罪并罚可得到长达35年的监禁。

就最严重的一项绑架人质罪名,陪审团认为郑翠萍无罪,然而,对另一项洗钱指控还未达成协议。法官要求陪审团,于周四(24日)就绑架人质指控再行审议。

郑翠萍从1980年初到1993年住在纽约。她在1994年受控之后外逃,但经过五年的国际通缉在香港被捕,并被引渡回纽约。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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