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之间缺引渡条约 王又曾夫妇难引渡返台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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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台之间缺引渡条约 王又曾夫妇难引渡返台
2007-01-17 10:2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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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褚卢生洛杉矶十六日专电)针对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已经从旧金山入境美国一事,在加州执业的移民律师方孝伟今天指出,由于台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只要王又曾有意滞美不归,美台双方司法单位将束手无策。

毕业于台大法律系、曾任洛杉矶中国大专院校校友会会长多年的方孝伟说,美方真正可以配合台湾司法单位的地方是不准许王又曾夫妇入境,也就是在他们到达时原机遣返。

方孝伟补充说,如今既然已经入境,台美之间碍于缺乏引渡条约,因此不能引渡。

方孝伟接着表示,美国是一个欢迎移民的国家,同时欢迎钜额投资进驻,何况王金世英持有美国护照,在入境后可以公民配偶的身份为王又曾申请永久居留,然后转换为美国公民。

唯一可以影响到王又曾的是当他申请永久居留时,也就是一般所称的绿卡,必需经先通过安全检查,届时美方应该会加以考量。

方孝伟指出,困难的是,台湾司法单位现在只是通缉他们,全案尚未判决,因此美方拒绝发给绿卡的概率不大,因为王又曾在美国并没有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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